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

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直饮水设备采

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S)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9.2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湖北省鄂西南(宜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直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新建医疗应急救治综合楼总建筑面积.07M2,床位数床,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M2,地下建筑面积.22M2,地下3层,地上19层。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半头冲地块(医院江南院区土地红线内)。

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直饮水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质保期内滤材、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等内容。

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水质必须通过卫生防疫部门验收,安装工程通过验收后20天内取得水质合格验收单。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直饮水设备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7月4日至年7月11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凭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五、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28日10:00时,

提交地点为湖北,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现场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八、采购及安装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

联系人:刘工

邮箱:liu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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