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宜昌招聘中小学教师47人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专项招聘中小学教师47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高新区教育优质健康发展,结合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涉及16个岗位,共招聘47人。具体岗位、职数详见《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扫码添加老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分配;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2.《岗位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另一部分在其他条件栏标明“应往届不限”的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3.《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中高级人才网招考报名系统”(网址   2.报名时间:年7月2日9:00至7月4日17:00,7月4日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时报考者须在线提交报名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3、网上资格审查时间:年7月2日至7月5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资格、缴费确认时间: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可开始网上同步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年7月2日9:00-7月5日24:00。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者须登陆“湖北中高级人才网招考报名系统”(网址   5、准考证打印时间:年7月8日9:00-7月9日24:00。报名成功人员开放打印准考证,考生自行登陆招考报名系统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端口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和教师综合素养,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常识,教育教学方法,写作能力、综合文化素养、心理素质等。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分,得分按4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者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者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含登记照2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获得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若资格审查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

  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察合格并经党工委、管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对公示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延迟20天以上的,取消聘用资格。人员聘用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纳入高新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事业聘用编制管理,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参加考试并被聘用后,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

  报名系统应用-/;

  监督举报-。

下载附件:

  1.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宜昌高新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

  4.湖北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指南

  6.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

  7.工作经历证明、资质证书等复印件资料上传文档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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