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中小学招生通知澎湃在线
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各义务教育学校,各幼儿园:
为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步骤与时间
(一)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城区公办中小学含实验小学(长坂路校区、环南路校区)、东门小学(子龙路校区、雄风路校区)、北门小学、太子桥小学、东群小学、实验中学、玉阳中学、玉阳三中,由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幼儿园依托“当阳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平台”(7月16日上线)实行网上办理。
1.注册登记。7月16日—20日,市内小学新生由就读幼儿园组织城区小学招生对象家长注册登记,初中新生由毕业小学组织城区初中招生对象家长注册登记。市外返乡就读新生由家长自行注册登记。家长应从军人子女证明、学生户籍、监护人房产、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口)等四种信息中选择一种进行文字信息登记,并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图片,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具体注册登记办法见《当阳市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问答》(附件2)。
2.资格审查。7月27日前,城区中小学招生对象由学校及教育局组织专班入户家访,对提交的资料信息逐一审核,并进行大数据比对,信息真实且符合服务区范围的,确认其就读资格。
3.学位确认。7月31日前,由教育局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招生对象,按照军人子女、服务区户籍人口、监护人在服务区有房产、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顺序依次落实学位,如学位不足,则就近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有居住证的非当阳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分布情况,调剂安排就读学校。
4.学位调剂。属当阳市户籍人口,但在非户籍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就读暂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时间为8月1—3日。按照以下步骤具体办理:
①家长向已录取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
②已录取学校及中心学校对提交的资料审核签字确认。
③申请到有空余学位城区学校就读的,申请表交学校家访核实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交市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学位紧张的玉阳中学、东门小学子龙路校区等学校不接收转学调剂生源。申请到非城区学校就读的,由所属中心学校依据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就读学校。如果学位不足无法调剂的,一律在原录取学校就读。
5.入学通知。8月7日前,入学通知逐步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家长预留手机号码。8月30日各录取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及入学须知。
(二)其他公办中小学招生。由各中心学校组织所属学校、幼儿园,参照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时间节点及要求同步线下办理。
(三)民办当阳育林学校招生。由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幼儿园依托“当阳育林学校招生程序”(6月25日上线)实行网上办理。
1、招生计划。小学招生人。初中招生人(不含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其初中人)。
2、登记录取。6月26—27日,实行网上登记申请。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过程实施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教育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及家长代表参与。录取结果经教育局审核确认。
3.学位确认。6月29日前由学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录取对象,并告知家长于6月30日前到校缴费确认学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如果出现招生缺额,由教育局组织补录。报名入学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其所属公办学校学位。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招生宣传。各地各校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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