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点开职校简介
宜昌点开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是经宜昌市人社局审批成立的一所职业培训学校。地处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C区A栋,建筑面积余平方米,总投资余万元。学校教学设备先进、配套齐全,是集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特种作业培训考试于一体的综合型培训考试基地。
师资丰富:现有专业教师36人,专职教师7人,兼职教师29人,均持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具备丰富的现场教学及实操经验。
发展理念:培养技能人才、服务社会需求、打造专业品牌、形成点开特色。
品牌项目:危化类、矿山类、工贸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培训考试,安全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危化类、矿山类高危企业四类人员培训。
项目介绍·1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一)参培对象1.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工贸企业和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矿长等和指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证件还在有效期内需要参加每年再培训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和《**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知识、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国家规定的培训内容。
2.培训采用网上学习和线下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网上学习应按要求学完所有视频讲课内容和课后题库练习,在完成题库练习达到学时后,参加网上模拟考试,且必须至少三次模拟考试达到80分以上,并携带打印的培训学时证明参加我校组织的线下集中培训及考试。
(三)收费标准
1.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新取证:元/人,继续教育元/人;
2.一般工贸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新取证:元/人,继续教育元/人。
(四)证件有效期
1.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每年须进行不少于16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2.一般工贸行业(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每年须进行不少于12人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项目介绍·2
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一)报名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工种及学时要求
1.新取证培训
(1)电工作业(理论88学时、实操60学时)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理论68学时、实操40学时)
(3)高处作业(通用部分46学时、选学部分54学时)
(4)制冷与空调作业(理论64学时、实操36学时)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理论56-学时、实操24-40学时)
(6)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理论34学时、实操52-82学时)
2.复审培训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培训时长不少于8学时。
(三)考试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考试时间均为分钟,满分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四)收费标准(二选一)
1.新取证元/人,复审元/人。
2.根据我校安排可完成集中培训及考试的,费用全免。
(五)证件有效期:
1.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应三年复审一次,到期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60日前,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按新取证处理)。
2.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项目介绍·3
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根据《湖北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试行)》(鄂应急发〔〕14号)文件要求:1.高危企业在岗职工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能培训,在岗职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明,企业方可安排其继续上岗作业。2.高危企业应当对新上岗职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新上岗职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明,企业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3.高危企业应当每年对班组长和拟任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长和拟任班组长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明,企业方可安排其担任班组长上岗作业。
(一)参培对象
1.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在岗员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各类安全特种作业人员。
2.在高危行业企业上岗作业的派遣劳务人员、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统一纳入培训管理和培训。
(二)培训学时
类别
培训学时
备注
高危企业在岗员工
20学时
含实操
高危企业新上岗员工
72学时
含实操
高危企业班组长
24学时
含实操
特种作业人员
新取证及复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
含实操
(三)培训方式(二选一)
1.入企培训
2.集中到我校进行培训
(三)收费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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