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社局13项政策,惠及困难人群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稳就业保居民政策,稳企业、拓岗位、兜底线,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近期市人社局分类梳理了就业扶贫政策13项,对困难人员就业提供很大的支撑。01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对企业进行补贴据介绍,首先对公益性岗位进行补贴。根据人社部发〔〕号等文件规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对象是单位。另外,根据鄂财社发〔〕号等文件规定,企业还享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具体说就是,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对象依然是企业。该项补贴电话咨询市就业局市场科:,县市区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根据鄂政办发〔〕10号等文件规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奖补。企业凡是参与就业扶贫,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一人补贴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补贴对象是企业。该项补贴电话咨询市就业局社区科:,县市区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根据鄂人社发〔〕39号等文件规定,以工代训补贴针对的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各类参保企业。凡是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各类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照吸纳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人数,按每人每月元标准给予补贴。可电话咨询市就业局农就科:雷斌斌,县市区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享受创业就业补贴

根据鄂财社发〔〕号等文件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具体标准为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届湖北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具体补贴办法及操作方式咨询市就业局市场科:高蓓,县市区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鄂人社发〔〕39号等文件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外出务工享受交通费补助,具体标准为,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员,跨省务工按每人不超过元标准;省内县外务工按每人不超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详细情况及补贴领取方式请咨询市就业局农就科:雷斌斌,县市区请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根据财金〔〕96号、宜府发〔〕3号等文件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具体标准是,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详细情况及补贴领取方式请咨询市就业局农就科:雷斌斌,县市区请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03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创业、培训补贴根据鄂财社发〔〕号等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具体标准为,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详细情况及补贴领取方式请咨询市就业局城就科:申才能,县市区请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根据鄂政发〔〕46号等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标准是,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元的创业补贴。详细情况及补贴领取方式请咨询市就业局创业科:唐宇,县市区请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根据鄂人社发〔〕64号等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学员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具体标准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期间,可按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详细情况及补贴领取方式请咨询市就业局培训科:刘颖,县市区请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根据鄂财社发〔〕号等文件规定,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但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详细情况及补贴领取方式请咨询市就业局市场科:高蓓,,县市区请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4开办农家乐等企业享受创业补贴根据鄂人社发〔〕39号等文件规定,贫困人员、农家乐经营户,享受农家乐创业补贴,具体标准是,新创办农家乐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贫困人员,给予每户1万元的创业补贴;农家乐经营户吸纳贫困人员就业6个月以上的,每吸纳一人补贴元、每户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详细情况及补贴领取方式请咨询市就业局农就科:雷斌斌,县市区请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根据鄂人社发〔〕64号等文件规定,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九类人员。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还包括毕业学年大学生和创业初期创业者,享受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另外,企业新录用的,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九类人员,享受岗前培训补贴,具体标准是符合条件的人员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取证后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元-元/人。详细情况及补贴领取方式请咨询市就业局培训科:刘颖,县市区请咨询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来源/三峡商报全媒体记者王凌云通讯员/李蔚春

编辑/刘茜责编/王晶晶编审/高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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